据报道,越南非法儿童收养是一个由收养机构代理人、村官、孤儿院院长、护士、医院管理机构、警察部门以及政府官员组成的犯罪集团。这个犯罪集团是通过购买、欺骗、强迫甚至偷窃等手段,将越南儿童卖给美国家庭以牟取暴利。
比如,美国驻越南大使馆的一份报告中称,他们发现了越南一些收养机构“安全屋”。这些机构经常为女性提供寄宿处、支付医疗费用以及帮助其开始新生活,以换取她们放弃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些女性在进入“安全屋”前,必须签署自愿放弃孩子的文件,而且一旦分娩后立刻与孩子分离。此外,一些女性被告知,她们的孩子被国内家庭收养,11岁就能回家。更糟糕的是,一家医院拒绝将新生婴儿还给父母,直到他们还清医疗账单。而且一旦偿付失败,医院就会在孩子父母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性宣布收养孩子。
造成越南儿童收养市场灰市繁荣的真正问题是,美国与越南各省签署的人道主义捐赠协议中,很大部分是收养孤儿预付押金,这迫使孤儿院找到更多适合收养的儿童。比如,如果孤儿院接受10个儿童的收养捐赠,但是它只找到四个,那么孤儿院不得不寻找更多儿童满足需求。
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西方人每年都要收养数千名越南儿童,当时就有报道称这些孩子部分是被购买、欺骗、强迫甚至绑架来的。从2006年到2009年,美国共收养了2220名越南儿童。其中2007年,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局和国务院对800多例收养越南儿童的行为发放绿卡,只拒绝了20份申请。但是随后美国驻河内大使馆发现,很多可疑的弃婴事件与国际收养机构有关。2008年9月1日,国务院发现越南在打击收养腐败方面效果微乎其微,在别无选择下,美国拒绝续签允许美国人收养越南儿童的双边协议,关上了美国人收养越南儿童的大门。
与越南类似,埃塞俄比亚和尼泊尔也没有在海牙国际收养法案签字。如果这些国家确实存在收养腐败问题,美国大使馆除了加强调查或者完全禁止收养外,几乎无能为力。选择完全禁止收养可能挽救数百个失去儿童的家庭,但同时也阻碍了孩子们在美国找到新家的愿望。也许直到美国法律、政策以及监管规则发生改变后,美国才能自由开关“灰色收养”的水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