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9月26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虽然有抚养人,但是在事实上却是无人抚养,这样的儿童被称为“事实孤儿”。在四川省仪陇县,15岁的男孩冯晓斌(化名)就是这样一个孩子,现在,晓斌已是当地一所职业高中的学生,“希望以后能做与计算机相关的工作”。晓斌命运轨迹的转变与当地检察机关不无关系,四年前,四川省仪陇县检察院经多方努力,帮助其确认了孤儿身份并获得了孤儿补助。
如今,像晓斌这样的孩子,有了制度的关怀。今年7月,民政部、最高检等12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制度将于2020年全面实施,这意味着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将获得全面生活保障。
“以前是通过司法救助帮助这些孩子,现在政策层面做了调整,这是最让人欣慰的。”近日,仪陇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事实孤儿”无人抚养
2014年,仪陇县检察院干警在办案和走基层中发现,全县有不少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也就是“事实孤儿”,他们无法满足孤儿认定条件,不能享受国家有关孤儿保障的福利政策,生活十分困难。“当时就希望能为这些孩子做点事情”。唐蔚回忆说。
紧接着,仪陇县检察院就在日兴、五福等乡镇进行抽样调查,仅初步摸排就发现“事实孤儿”数量过百。比如家住先锋镇的小雨,父亲2010年因病去世,几个月后母亲便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当时小雨只有2岁,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他们基本没有生活来源,全靠好心人接济。
在仪陇,“事实孤儿”大量出现有着一定的客观因素。仪陇是劳务输出县,青壮年出去打工,娶的媳妇大多来自更加贫穷的地方,这些外地媳妇一旦失去丈夫,有的就会选择出走再嫁。那些被丢下的孩子事实上已经无父无母,但又不能被认定为孤儿,他们大部分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有的甚至会陷入自生自灭的处境。
“在仪陇‘事实孤儿’数量庞大,无法享受国家救济,他们的处境有时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加艰难。”唐蔚介绍说,“事实孤儿”主要包括四种类型:一是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失踪;二是捡养儿未办理捡养手续;三是父母双方服重刑或一方死亡一方服重刑;四是父母双方重病,无劳动能力。
为“事实孤儿”提供司法救助
2014年9月,在仪陇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仪陇县检察院牵头对全县“事实孤儿”的情况进行摸排和筛查。半年后,仪陇县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对“事实孤儿”实施分类救助,即对于符合诉讼条件的,检察院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宣告其父亲或母亲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得救助。对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促请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等部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
在探索分类救济工作的过程中,晓斌走入了检察官的视线。2005年,晓斌母亲离家出走后失去联系。几年后,晓斌父亲因病去世,他与祖父母共同生活。2015年,仪陇县检察院交由县司法局调查取证后,认定晓斌的情形符合事实孤儿司法救助的条件,支持他向仪陇县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其母亲失踪。后法院判决宣告晓斌母亲失踪,经审核晓斌最终被认定为孤儿,从2016年他开始享受孤儿补助。
田静(化名)是捡养儿,由于手续不全也无法被认定为孤儿。2002年,田静由其养父捡养,但未办理捡养手续。后来,养父去世后,田静就随着奶奶和双目失明的二叔生活。回忆自己第一次到田静家走访的情形,仪陇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刘歆说,当时小姑娘在学校上学还没回家,因为天灰蒙蒙的要下雨,她奶奶怕屋里漏雨就爬到屋顶上盖东西,她二叔正摸索着在水缸边舀水,“家里生活特别难”。
认为田静的情形符合孤儿救助的条件,检察院向该县日兴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按照国家政策及时办理救助手续。收到检察建议后,日兴镇政府立即行动,先由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田静完善收养手续并补办其养父的死亡证明等,再由民政局确认其孤儿身份,后来田静开始享受孤儿补助。
“现在日子好过多了,因为扶贫我们也搬进了新房子,她每月有900块钱补助,家里再凑一凑,够她在成都读书了。”提起孙女的近况,田静奶奶笑着说,孙女会画画,在成都读美术教育专业,以后毕业了想当个美术老师。
推动“事实孤儿”救助政策出台
“检察院做的这项工作,是对现行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一个补充,这对我们后续开展对‘事实孤儿’的资助帮助很大,能减少漏资助和资助不到位的情况。”仪陇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何军这样说。仪陇县民政局社会事业股干部李丹也表示,以前都是各自开展工作,检察院的一系列工作感觉是把大家召集起来了,共同为帮助“事实孤儿”出力。
截至目前,仪陇县检察院共摸排“事实孤儿”218名,其中36人被依法确定孤儿身份,171人被纳入困境儿童救助,110人被免除在校全部学杂费等。其中,对“事实孤儿”所在家庭落实低保12户、异地搬迁和危房改造7户。
“检察院开了一个好头。”针对仪陇县检察院牵头开展的“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四川省政协委员莫盛恩评价说,这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服务民生的体现。
2018年6月,仪陇县检察院“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的经验做法被四川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同年10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四川省检察院在会上汇报了四川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做法。
改变正在发生,关爱“事实孤儿”的制度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去年民政部组织调研组到各地调研事实孤儿帮扶工作,也到了仪陇,我们当时也提了很多想法。”唐蔚举例说,比如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父母一方对子女有遗弃行为的情况,很难锁定这些被遗弃孩子父母的身份,就无法让这些孩子享受孤儿待遇,这是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面临的最大困难,以后要加大对这类遗弃行为的惩处力度。
2019年7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在具体保障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强化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救助等。
有了政策的托底,检察机关不用花费更多的精力去争取多方的共识。唐蔚说,虽然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但在关爱“事实孤儿”的道路上,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也不会掉队。“以后,我们的侧重点是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用好我们的检察智慧。”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