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困境儿童、收养残疾儿童家庭

2021-02-15 12:15: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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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济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境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济民字【2020】40号)要求,自2020年第四季度起,机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760元,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重点困境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980元的标准。1月份,我区共有社会散居孤儿24人,需发放3.3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0人,需发放15.1766万元;福利机构孤儿4人,需发放1.232万元;困境儿童388人,需发放21.1752万元;收养残疾儿童家庭1户,需发放0.03万元。以上资金合计40.97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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